品牌强国先行工程
评审标准
入围标准

1. 在我国境内注册2年及以上,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种所有制企业有实际经营业务开展;
2. 企业不属国家限制类或淘汰类产业;
3. 企业拥有品牌商标注册及相关证明;
4. 企业品牌质量、服务质量和管理标准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,或在当地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;
5. 企业或品牌具有很强的创新能力、科技研发能力、知识产权能力;
6. 社会信用良好,无诚信不良记录;
7. 企业或品牌曾获得省市级以上单位或行业协、学会的表彰,热衷公益,积极承担社会责任;
8. 企业重视品牌建设,拥有很高的顾客满意度;
9. 注重诚信文化建设,积极履行社会责任;
10. 企业或品牌在本行业具有一定的知名度、美誉度、市场竞争力、社会影响力。 

入围流程

企业提交书面申请材料(下载申请材料) → 示范工程办公室材料审核 → 网络舆情监察(查看监测指标项) → 专家委员会审核 → 确定基地立项 (查看帮扶项目) → 出具论证报告 → 社会公示 → 无异议授牌(有异议退回材料) → 颁发成员单位正式铭牌(查看铭牌式样) → 入编官网查询系统 → 企业自选服务权益落实(查看自选服务项)